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规则
为不断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激发全体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确保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顺利进行,做到比赛的科学、公正、合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比赛组织
1.学院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比赛的组织、指挥、协调以及处理争议问题和认定比赛结果等工作。
2.比赛评委由校、院督导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代表组成。
3.赛场由评委小组组长主持工作,负责比赛现场组织的有关工作。
二、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应在比赛前熟悉比赛场地环境,安装讲课用的多媒体课件。
2.参赛当天,各参赛教师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地点候场,比赛次序按照姓氏笔画排序。未能按比赛安排的时间到达比赛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3.参赛教师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评委。
三、比赛程序
1.参赛教师出场顺序按学院排序依次进行,由工作人员引导参赛教师进入教室;
2.评委小组组长告知参赛教师开始授课,计分员开始计时;
3.每位教师授课限时15分钟,结束前2分钟给予提示,时间一到即停止讲课,超时30秒内不扣分,30秒以上扣1分;
4.授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
5.工作人员引导结束比赛的教师从后门退场,同时引导下一位参赛的教师从前门入场。
四、评分要求
1. 为了体现评分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比赛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
2.为了更好地掌握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表》的有关内容,评分小组应在正式比赛前统一评分尺度。
3.每位参赛教师一张评分表,每位评委应在参考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参赛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效果等几方面的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
4.每位评委应独立评分,相互之间不应讨论,更不能影响别人独立评分。
5. 每位评委的评分包括各栏目及总评分皆保留一位小数。每场比赛各评委的评分中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其余各评委所评分数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即为该参赛教师的最后得分。
6. 为了更好地体现评分的科学、公平、合理,让评委们有一个实际把握评分尺度的过程,每组前三位参赛教师的成绩统一到第四位教师讲课开始前公布。
7. 对有争议的评分,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当天进行复议,复议采取重新评分的方式。
五、评奖
1.奖级划分。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
2.评奖依据。各奖级根据每位参赛教师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划定,经领导小组认定后公布。
六、以上规则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