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构建和实施完善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不仅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培养合格人才、推动社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基础工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师生双向互动形成的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满足社会需要的优良的教与学活动的总和。为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制订如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

一、进一步明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和基本工作职责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构成及任职条件

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成员:由学院各系系主任、学院督导教师、各系骨干教师以及相关企业专家担任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工作职责

1、负责审议本院教学建设、改革、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划、方案;

2、负责审议本院新专业的设置、重点课程的确定及教材建设的规划;

3、指导本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的设置及教学评估工作;

4、审议推荐本院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资助项目,并组织检查、验收;

5、审议、推荐本院各类教学奖,督导各类教学及管理工作;

6、收集并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向院长提出改进意见;

7、负责对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

8、负责对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价;

9、指导建立和完善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10、督促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落实,参加院里组织的青年教师上岗试讲、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教学活动;

11、审议与处理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宜。

二、进一步明确学院督导组的成员构成和基本工作职责

(一)督导组成员构成及任职条件

组长:一般由没有职务的骨干教师担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产生

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系主任和骨干教师担任

(二)督导组基本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对教学秩序、教风、学风进行监督和检查,巡视日常教学秩序,及时向教学指导委员会通报巡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深入教学第一线,有计划、有侧重地检查有关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堂(实验、实践)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并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提出建议和指导;

3、完成每学期课程考核试卷的检查,并总结意见反馈报告;

4、完成每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并总结意见反馈报告;

5、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协助学院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学院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加强教风学风的检查督导并提供参考意见,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到课率、作业完成情况等与学习有关的学风情况,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参与考试巡视等工作。

三、确立教学质量的监督、反馈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一)监督机制

1、教学质量监督的依据:

①公民应当遵循的法律与社会道德;

②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③河北大学校方制定的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④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制定的相关教学管理办法。

2、教学质量监督信息及意见征集方式

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通过督学听课、巡视、试卷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教育教学质量提案、学生网上评教和满意度调查等,形成的结果及分析报告;

②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师同行的听课记录,学院教学督导进行的试卷检查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形成的分析报告;

③针对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各方的问卷调查和专项访谈;

④平时各方关于教学方面的投诉或建议,包括电话、信件、院长邮箱、学院微信等方式。

3、教学质量总结与评价

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教学质量总结与评价会议,参会人包括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院督导成员、教学秘书、各系教师代表和各专业学生代表,依据教学质量监督信息,总结归纳问题,提出评价意见,确定意见反馈及改进措施。

(二)反馈机制

依据教学质量总结与评价会议的结论,以及后期整改的成效,学院将依照以下类别进行意见反馈:

1、对于经认定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课程或教师,任课老师必须填写《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课程教学质量反馈表》(附件1),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自评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建议。

2、对于针对职能部门、其他教学单位或教辅机构的问题,学院将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对相应机构提出意见反馈,并进行改进方案的沟通和协商。

3、结论及整改成效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监督信息提供方。

(三)持续改进

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督办,学院教务科负责组织,各系(中心)和学院学工部门负责实施。

在一般性监督的基础上,以听课和检查评估为主要形式,重点监督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教师、班级和课程。在下一轮教学质量总结与评价会议上,凭借监督信息,认定整改成效。

 

附件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课程教学质量反馈表

 

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