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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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20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设联系人一名,由学院教务科长担任。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高红亚

副组长:田大增

成员:张 谦、谢博鋆、董春茹、鲍俊艳

联系人:刘倩倩

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的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2. 学院成立转专业监察小组,监察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团委负责人、以及20级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纪爱兵、徐兰英

成员:魏可嘉、顾 虹、石 岩

学生5人:

王 衬(20数应1班 )、 王子乾(20数应2班)

熊峻鑫(20软工1班) 、 张金驰(20软工2班)

谭 克(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监察小组职责:

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

二、接收条件:

河北大学2020级本科生均可报名,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接收:

1.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3.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4.学生所有必修课成绩有不及格情况的;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6.选拔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

三、接收计划:确定每个专业(类)接收计划。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接收计划:18人。

2.软件工程专业接收计划:24人。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接收计划:10人。

4. 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接收1人、软件工程接收1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接收1人。

5. “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申请转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接收1人、软件工程接收1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接收1人。

四、录取规则: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五、考核方式:

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学院将组织选拔考核,考核科目为《高等数学》。

六、考核安排:学院按时间顺序列出转专业(类)工作安排。

1、2020-2021学年春学期第一周,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类)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

2、接到教务处报名信息后,2020-2021学年春学期第二周学院组织选拔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并公示3日。

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专业(类)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