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细则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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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确保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具体组织、监督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1)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①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②各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一名,原则上复试小组成员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③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监督小组

监督本学院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60 电子信箱: mahongyan@hbu.edu.cn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⑥心理健康情况。

2.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评定期间,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面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各位老师的平均成绩计。

五、录取办法

1.所有拟推免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院。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2.本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复议。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新生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学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招生纪律

各复试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