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开展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方案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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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开展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方案

根据《河北大学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组织我院开展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人员范围

学院现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学校批准期内出国研修、访学、攻读博士学位和借调至外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中,双肩挑人员列入教学科研单位进行聘用。

二、聘期

本轮岗位聘用期限为5年,聘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聘期内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聘期终止日期为其退休时间。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评推荐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院教师、科研系列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资格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并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以及拟聘人员。

四、工作安排

(一)公布岗位职责、资格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

学院于7月1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三级及以下岗位职责、资格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

(二)个人申报

7月12日前,申报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人员登录“河北大学岗位聘用&职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的说明,申报岗位并填报相关业绩信息,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根据公布的岗位资格申报条件确定。

说明:系统网址为http://10.191.5.96:8083/hj-admin/,账号为工资编号,默认密码为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登陆后请首先修改密码,以防止他人篡改填报信息。

(三)资格审核

学院在7月13日、14日、15日三天时间,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的业绩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同时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并在系统打印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上签字确认(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级聘用组织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按照《办法》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申报信息,公示期3天(7月16日、17日、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7月19日所有材料须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评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顾虹

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