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成绩的管理办法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成绩的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在我校《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绩评定方式

各课程的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包括考核类型、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比例等,必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类型:课程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本项内容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

(二)考核方式:理论课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开卷、闭卷、项目报告、论文,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一般情况需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核;实验课考核方式一般分为技能操作、综合操作、平常实验操作;实践课考核方式一般分为项目报告、论文。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

(三)成绩记载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的不同,课程成绩记载有两种方式:百分制、五级记分制。

1、按百分制记载课程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凡考试课成绩(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均应采用百分制记分。

2、五级记分制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来记载成绩。

本项内容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

(四)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应采取多种考核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一般含平时测验、课堂讨论、作业、论文等不同指标。平时成绩的各项指标和分值比例,需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平时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不应出现全部为“100分”或全部为“优”的情况。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均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任课教师填写完毕后须妥善保管,待下学期开学时与其他材料一同装订至《课程考试归档材料》,如有修改需在更正处签名,签名需写全称。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在结课考核前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五)期末考核成绩: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考核方式,即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所述的各种形式,任课教师须对学生进行期末考核,并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核定学生期末成绩。以平常实验操作为考核方式的实验课无需再额外组织期末考核。

(六)总评成绩: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理论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成绩占比一般为3:7。本项内容须严格按照各课程大纲中的要求执行。

二、试卷评判

凡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试卷评判:

(一)任课教师须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科学、公正地评阅试卷,学生成绩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评阅后认真复核。

(二)试卷装订密封后方可进行评阅。有两个及以上教师任课且统一命题的课程,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统一标准、宽严一致。

(三)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评阅,要求字体清晰,如有更正,阅卷教师需在更正处签名,签名需写全称;评阅试卷采用给分制,不得采用减分制;要点分、题首分、卷首分要齐全、准确;各级大题、小题均需有自己的题首分,各级题首分为零分也需记“0”分。

(四)新入职老师初次阅卷必须由系主任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辅导阅卷。

三、成绩登统

(一)任课教师应按照阅卷要求,在考核后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统工作,并利用学校教务系统,完成成绩网上录入工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登统成绩的,需提前向学院提出延期登统申请,学院将汇总并向教务处进行进一步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延迟登统。无故延迟登统成绩,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二)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擅自听课或参加考试的学生,其课程成绩无效。

(三)缺课累计超过某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或作业、实验报告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取消考核资格”;申请了缓考的同学,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缓考”;考核违纪、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0”分,录入成绩时应选择“违纪”或“作弊”。违纪、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申请缓考学生的成绩将不参与成绩录入完成后的统计分析,不会影响整个课堂的平均成绩与成绩分布形态。

(四)录入完毕后须及时打印《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和《河北大学期末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

(五)成绩一经录入原则上不允许再修改,如发现漏登、错登等情况,必须及时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成绩修改审批表》(见附件)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并在已打印的《河北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上做相应修改并签字;如出现较多成绩需修订进而大范围影响《河北大学期末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的成绩分布,则本表格需重新打印填写。

四、教学效果分析及改进

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中的各项内容,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学院督查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附件:考试存档规范及相关资料模板

 

 

河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