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数学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选拔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复试细则,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接收举报、处理申诉等事宜。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各环节的审核、考核工作。
三、学院考核
1.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学院成立由不少于五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每位考生30分钟。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1) 英语考核
① 英文自我介绍。考生对个人简历、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做英文介绍,3-5分钟;
② 专业英语。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阅读理解能力。考生在题库中抽题并作答。
(2) 综合能力考核
① 问答:考生至少回答两道本专业试题,其中一题由报考导师提出,另一题由其他导师提出。考核小组所有成员独立打分;
② 考生近五年完成的科研论文。考核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科研论文的质量和数量独立打分;
③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送审稿)。考核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独立打分;
④ 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考核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研究计划的专业性、前沿性和可行性独立打分。
以上各项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按百分制打分。
考核小组成员打分计算方法:(英文自我介绍×50%+专业英语成绩×50%)×20%+(问答成绩×20%+科研论文成绩×30%+硕士学位论文成绩×30%+研究计划成绩×20%)×80%。
3.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分A票和B票。考生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成员持B票。
考生复试成绩=A票成绩×60%+所有B票成绩之和/B票张数×40%。
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面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所有B票成绩之和/B票张数。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 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四、录取
1. 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660 马老师
接收资料电子邮箱:mahongyan@hb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729
举报电子邮箱:9193267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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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