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为发挥岗位聘任激励作用,激发我院教职工积极从事学科建设以及教学、科研工作,根据《河北大学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6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础上,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该方案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一、岗位职责

(一)正高级(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三级岗位职责

①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按学校和教学科研单位规定指导研究生或博士后。承担或参与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并主持教改项目、核心课程群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

②密切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发展,对学科建设进行规划,并参与所在学科点的学科建设工作。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不断培养和推出优秀青年教师,争创一流学科。

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其它项目,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④承担其他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任务。

2.四级岗位职责

①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按学校和二级单位规定指导研究生。承担或参与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并主持教改项目、核心课程群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

②密切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发展,参与所在学科点的学科建设工作。参与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优秀青年教师。

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项目,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④承担其他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任务。

(二)副高级(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核心课程,承担青年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指导任务;

2.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承担学科建设工作。

(三)中级(八、九、十级)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核心课程,承担本科生的指导任务;

2.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承担学科建设工作。

(四)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核心课程,承担本科生的指导任务;

2.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承担学科建设工作。

二、岗位聘用条件

(一)聘用基本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4.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正高级(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三级教学科研岗位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受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5 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具备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定申报条件中的任一项或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任 1 项: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1 项(第一);

(2)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前二),或省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 1 项(第一),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 1 项(第一);

(3)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 1 项;

(4)承担纵向、横向课题到校经费自然科学学科累计 180 万元以上、社会科学学科累计 90 万元以上,或授权并转 让发明专利 2 项以上(转让费累计不低于 15 万元)。

2.三级教学岗位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教学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受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5 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具备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定申报条件中的任一项或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任 1 项: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1 项(第一);

(2)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前二),或省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 1 项(第一),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 1 项(第一);

(3)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 1 项;

(4)承担纵向、横向课题到校经费自然科学学科累计 180 万元以上、社会科学学科累计 90 万元以上,或授权并转 让发明专利 2 项以上(转让费累计不低于 15 万元)。

3.四级岗位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教师、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同时符合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制定的具体资格申报条件。

(三)副高级(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五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受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下列条件1)-4)中的任1项,或符合下列条件5)-12)中的任2项,可以申报五级教学科研岗位:

1) 学校制定的二级、三级岗位的优先聘用条件和一般聘用条件中的任1条;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各类课题到校经费累计达到10万元;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SSCI或CSSCI论文2篇;

4) 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

5)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并转让1项(前2名);

6) 指导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7) 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五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

8) 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三名);

9) 第一作者在校定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一部;

10) 获得厅局级教学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1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SSCI或CSSCI论文1篇;

12) 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经费累计达到5万元;

2.六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受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五级岗聘用条件1)-4)中的任1项,或5)-12)中的任2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六级教学科研岗。

1) 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2篇;

2) 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前3名);

3) 主持厅局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4) 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项(前3名);

5) 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5名);

6) 获得专利并转化1项(前3名);

7) 获得A、B类竞赛项目国家级奖励指导教师奖;

3.七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符合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4.五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受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下列条件1)-13)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五级教学岗位:

1) 学校制定的二级、三级岗位的优先聘用条件和一般聘用条件中的任1条;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各类课题到校经费累计达到10万元;

3) 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

4)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并转让1项(前2名);

5) 指导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6) 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五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

7) 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三名);

8) 第一作者在校定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一部;

9) 获得厅局级教学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10)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SSCI或CSSCI论文1篇;

11) 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经费累计达到5万元;

12)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奖;

13) 获得A、B类竞赛项目国家级奖励指导教师奖;

5.六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受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五级教学岗聘用条件1)-13)中的任1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任2项,可以申报六级教学岗位。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

2) 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前3名);

3) 主持厅局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4)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额定人员);

5) 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1项(额定人员);

6) 获得专利并转化1项(前3名);

7) 发表五类教学类论文1篇;

8)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奖;

9) 获得A、B类竞赛项目国家级奖励指导教师奖;

10) 教龄满30年;

11) 近五年学生评教成绩平均90分以上;

6.七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符合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四)中级(八、九、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八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受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六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八级教学科研岗位;

2.九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受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六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九级教学科研岗位;

3.十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符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4.八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受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六级及以上教学岗聘用条件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八级教学岗位;

5.九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受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聘期内符合六级及以上教学岗聘用条件中的任1项,可以申报九级教学岗位;

6.十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符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五)初级(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十一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受聘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可以申报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2.十二级教学科研岗聘用条件

符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3.十一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受聘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可以申报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4.十二级教学岗聘用条件

符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岗位任务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参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一)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仅统计近五年(2016年—2020年)且不包括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业绩成果

1.指获评现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2.上个聘期内新调入人员的业绩成果包括在原单位受聘现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

3.业绩成果级别的界定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条件中的科研项目只计纵向课题且不包括指导性计划项目,横向课题只考虑到校经费累计额度。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在岗位聘用中只限一人使用。

(四)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人数多于指标数时,按学校职称评定教学科研业绩标准分数排序。

五、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红亚

联系电话: 5079638,13930854383

办公地点:主楼508

小组组长:高红亚

2021年5月27日